北京市悠悠稻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文   件


悠稻总字〔2026〕第 001 号
关于印发《悠悠稻香总部月度绩效奖金政策》的通知

各区域、各门店、总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激励体系,充分调动总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公司经营目标顺利达成,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现将《悠悠稻香总部月度绩效奖金政策》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绩效奖金计算标准

各岗位月度绩效奖金计算方式及预估金额如下:

项目 区域总监 凉菜技术总厨 产品技术总厨 财务经理 线上运营 行政总厨 副总经理
绩效奖金
计算方式
管辖门店前厅管理组奖金总数×20% 管辖门店后厨管理组奖金总数×7% 管辖门店后厨管理组奖金总数×8.5% 管辖门店前厅管理组奖金总数×7% 管辖门店前厅管理组奖金总数×7% 管辖门店后厨管理组奖金总数×9.5% 管辖门店总奖金总数×5.5%
预估绩效
奖金(元)
3500–6000 4500–5500 4500–6000 4500–6000 4500–6000 5000–7000 5500–8000
二、绩效奖金发放规则

所有总部管理人员绩效奖金按照门店对应管理层获得奖金总数乘以相应系数计算。月度所获奖金总数的60%直接发放,剩余40%由上级主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打分考核,考核项目及分值如下:

(一)完成月度培训及考核达标率80%(15分);

(二)有无安全事故发生,损失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15分);

(三)上班及工作纪律、遵守企业文化(10分)。

三、净利润目标与奖惩机制

(一)达成当月总部净利润目标95%及以上,可全额享受当月绩效奖金。

(二)当月总部净利润达成94.99%–80%,绩效奖金乘以系数0.8

(三)当月总部净利润达成79.99%–70%,绩效奖金乘以系数0.6

(四)当月总部净利润低于60%时,当月总部管理层不发放绩效奖金。

(五)达成当月净利润目标100%–104.99%,公司额外奖励500元

(六)达成当月净利润目标105%及以上,公司额外奖励1000元

四、区域总监专项考核

区域总监管辖门店净利润得分标准与总部一致。当月区域感动服务稽核成绩平均分低于80分,扣罚1000元;高于85分,奖励1000元

五、菜品利润专项考核

完成当月总部菜品利润目标100%,公司奖励1000元。当月全市场菜品稽核平均分低于80分,扣罚1000元;高于85分,奖励1000元

六、适用范围及期限

本绩效政策适用于2026年上半年度(2026年1月–6月),公司有权根据经营情况进行调整。本政策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市悠悠稻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通知。

北京市悠悠稻香
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悠悠稻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